(1)凡在间隔地上2米以上进行的作业,都归于高空作业。一切高空作业者,不管任何工种、作业时刻、地址、时限,均应履行本准则。
(2)从事高空作业的工人,有必要进行身体查看合格。凡患有高血压、心脏病、癫痫病及其他不适宜高空作业的人,一概禁绝从事高空作业。
(3)凡遇下列状况之一者,应停止在高空作业:雷、雨、闪电,六级以上劲风,钢管雨水未干,可能发生风险的其他状况;当上述状况往后,有必要经公司安全主任和有关技术人员查看各种作业设备,承认后方可作业。
(4)高空作业现场,应划出风险禁区,设置显着标志,严禁无关人员进入。
(5)凡常常进行高空作业的工人,应装备东西袋。高空作业运用的小型东西,均应装入东西袋内,禁绝在钢管或脚手架、建筑物上乱放东西。
(6)登高作业前应仔细查看登高东西和安全用具,如安全帽、安全带、梯子、跳板、脚手架等,如有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改善或回绝登高作业。
(7)电焊工在2米高空焊接时,有必要找恰当的方位挂好安全带。的确无处挂安全带,又无其他办法处理时,则应做好其他防护办法,保证安全操作。
(8)一切高空作业人员,禁绝穿硬底鞋,一概运用安全带。安全带一般采纳高挂底用方法。
(9)进行高空作业有必要先将下方的易燃、易爆物品移至安全地带,还应采纳办法,保证割下的金属或火花不致伤人或引起火灾事故。
(10)高空作业人员禁绝从高空向地上投掷物件,也禁绝从地上向高空投掷物件,应选用绳子、吊篮、高架车、或吊车等传送物件。
(11)特别状况下,如有必要从高空向地上投掷物件时,地上有必要有人看守,以保证不伤害他人和损坏设备。
(12)高空作业所用小型机具(如手拉葫芦、千斤顶等)应找恰当方位放好,并用绳子、铅丝绑缚牢靠。
(13)站在跳板上工作时,不得站在跳板的端头。在同一跳板上的作业人员不得超过2人。
(14)应尽量避免上、基层一起进行作业。如无法避免时,上、基层之间有必要设专用防护棚,或采纳其他防护办法,且上层禁绝堆积东西、物件。
(15)高空作业的沿口、孔洞处,应设置护栏和标志,避免失足踏空。
(16)高空作业区的下方地上,严禁堆积脚手架、跳板、其他杂物。地上人员严禁在高空作业区的正下方逗留或通行。
(17)严禁在高空作业时嬉笑打闹,严禁在高空作业区睡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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